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院校
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函〔202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今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对建立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出明确要求。现就做好技工院校落实《意见》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学习领会重要意义,协同配合制定工作方案。在技工院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将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贯穿技工教育全过程、以高质量党建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全面深化技工教育改革、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技工院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意见》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深刻领会《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措施,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要加强与党委组织、教育等部门协同配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加强对技工院校工作指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做好技工院校人、财、物摸查工作,认真制定方案,统筹领导班子调整、制度机制配套和学校章程修订等相关工作,系统谋划推进。
二、健全体制机制,发挥技工院校党组织领导作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技工院校健全完善领导体制,明确治理结构、决策机制、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保障体系等内容,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完善组织架构,健全工作机构,选好配强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支持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
三、加强技工院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技工院校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优化院校基层党组织设置。要加强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把思想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要创新活动方式,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与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加强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推动改革落到实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公办技工院校、国有企业办技工院校要严格按照《意见》做好落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未单独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的技工院校,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全面摸排辖区内技工院校办学性质、规模、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班子等各方面情况,因校施策,分步实施。要统筹领导班子调整等工作,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要建立重点院校联系指导机制,积极协调解决工作实际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实。贯彻情况请于今年年底前报我部。对《意见》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