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乡劳动保障服务站(所):
根据市局86号文要求,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创业)培训须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为提高办证效率,更好地服务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现对其提供资料要求如下:
1、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一式三份,须由洪山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查验原件后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审核无误”和审核日期,社区受理时不需要查验原件;
2、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教务处提供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3、免冠彩色登记照四张。
以上要求仅适用于洪山区管理的八家定点机构组织的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八家定点机构是:武汉新华电脑职业培训学校、武汉新思维电脑美术学校、武汉满江红形象设计艺术职业培训学校、湖北青少年创业教育培训中心、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湖北省女子职业学校、武汉工程大学、武汉市民政学校。
洪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洪山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局窗口
2013年11月29日